发文标题: 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发文文号: 深财库[2011]7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11-25
实施时间: 2011-11-25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17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41号)的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同意,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于2011年11月25日招标发行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通过深圳市政府债券承销团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