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商标项目财政奖励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7-3
实施时间: 2014-7-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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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绍市委发[2013]5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商标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绍市委发〔2013〕53号)(十三):鼓励企业品牌创建。对当年行政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的,按企业当年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20%的奖励,最高奖励额不超过50万元;对当年行政新认定的“浙江省著名商标”的,按企业当年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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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3年度绍兴市区品牌战略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