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浙劳险[1997]6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1997-4-1
实施时间: 1997-4-1
法规类型: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8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浙江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浙劳险[1997]62号


  第一条 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院疗保健,均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