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费发[2014]8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6-16
实施时间: 2014-7-1
失效时间: 2016-6-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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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重新公布,具体标准见附件。
  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
  附件: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司法厅
  2014年6月16日
  附件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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