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办发[2002]52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2-9-30
实施时间: 2002-9-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一段时间以来,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刑事案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多有发生,危及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给国家财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对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危害。针对目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急需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硝酸铵、氯酸钾纳入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硝酸铵是制造民用炸药的主要原料,又是一种农用化肥,极易被私自炒成炸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氯酸钾被烟花爆竹生产者违规添入烟火剂生产烟花爆竹,经常引发重大爆炸事故。为了从源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