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监发[2014]34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6-30
实施时间: 2014-6-30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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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
  为适应我国银行业资产负债结构多元化发展趋势,完善存贷比监管考核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对存贷比计算口径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人民币业务实施存贷比监管考核,对本外币合计和外币业务存贷比实施监测。
  二、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从中扣除以下6项:
  (一)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贷款。
  (二)“三农”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涉农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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