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资[2010]17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5-24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32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工作,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统计报表的有机结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行[2010]3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市按照《通知》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格式上报数据,并再次强调了各省市要按时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汇总及统计报表上报工作。为使各单位进一步明确此次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目的、任务和方案,按时保质完成财政部部署的任务和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