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第一二三四稽查局稽查区域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3-14
实施时间: 2014-3-14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21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全系统各单位:
  现将《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一、二、三、四稽查局稽查区域调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3月14日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一二三四稽查局稽查区域调整工作方案
  根据2014年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为更好地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从发文之日起,按照稽查区域与行政区财政相匹配的原则,对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稽查局稽查区域进行调整,专业稽查局继续保持对县(市)稽查局对口支持模式。
  一、稽查区域调整内容
  第一稽查局负......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