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启用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书 全面推进我区非税收入电子收缴工作的情况通告
发文文号: 新财非税[2014]1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5-28
实施时间: 2014-5-2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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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各非税收入代理银行:
  我区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自2002年启动以来,在各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支持、配合下,建立起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收缴模式,收缴工作的规范性不断增强。近年来,随着财政、代理银行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的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非税收入电子收缴工作也有了长足进步;部分代理银行电子支付工具日益成熟,财政电子票据政策也已制定,今后我厅将扩大电子票据应用范围,大力推动非税收入电子收缴工作,以提高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效率。为体现公平竞争原则,便于各代理银行安排自身产品开发和提升电子收缴工作水平,现将我区非税收入电子收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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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非税〔2014〕12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