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分批办理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产函[2014]448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6-27
实施时间: 2014-6-27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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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保障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考虑本次产权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省直将采取分批分部门的方式,办理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第一批部门应当于2014年7月31日前,完成对所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统一报送省财政厅。
  第二批部门应当于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审核及报送工作。
  第三批部门应当于2014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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