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会计电算化知识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2]12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2-9-10
实施时间: 2002-9-10
法规类型: 会计电算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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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各主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财会字[1995]18号)以及《上海市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和管理办法》(沪财会[1995]95号)的有关规定,本市自1995年以来,已组织近30万人员参加会计电算化知识考试并取得会计电算化初级合格证书,为普及计算机知识,推行会计电算化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计算机知识和会计电算化知识的不断普及与提高,原《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教材》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此,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教学大纲的要求,重新修订了《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教材》,同时自2002年11月起调整考试方式和内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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