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4-6-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8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现将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额扣减项目备案
  (一)试点纳税人发生销售额扣减事项的,应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差额征税备案登记,提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差额征税备案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资料。
  (二)已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纳税人应根据取得的扣除项目合法有效凭证的票面信息,逐一填列《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为附列资料一并报送。
  二、套餐收入拆分列账原则
  套餐收入中各项业务的列账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
  套餐收入中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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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差额征税备案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