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行[2014]4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6-25
实施时间: 2014-7-1
失效时间: 2019-6-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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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
  根据中央和我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河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冀发[2014]1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河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已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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