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第四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等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14]4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
发文时间: 2014-6-12
实施时间: 2014-6-12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5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的规定,现公布第四批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范围的处理企业名单,以及纳入第一、二、三批废弃电器电子......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第四批补贴名单(附件1).doc    
更名企业(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