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军区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河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政[2014]6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6-23
实施时间: 2014-6-23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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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军分区(警备区),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省军区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河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23日
  河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保障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优待,推进驻冀部队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军队战斗力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转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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