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
发文文号: 浙财农[2014]7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6-17
实施时间: 2014-6-17
失效时间: 2017-7-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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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水利(水电、水务)局(宁波不发):
  为加强和规范山洪灾害防治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
  2014年6月17日
  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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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财农[2017]49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7-7-14
实施时间:2017-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