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5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4-6-23
实施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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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落实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重要国家战略,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为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环境,切实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在北京、天津、石家庄海关启动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首先在北京、天津海关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自2014年10月1日起,石家庄海关启用此通关方式。
  二、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适用于企业在京津冀口岸海关进出口的货物。京津冀地区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或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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