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办发[2001]13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1-2-17
实施时间: 2001-2-17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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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教育部 国家计委 财政部(2001年1月23日)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经过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懈努力,全国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是,部分地区仍大量存在中小学危房,严重威胁着师生安全,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为了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国务院决定,从2001年开始在全国实施&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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