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稳定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4]7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6-2
实施时间: 2014-6-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0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消费,促进内贸稳定发展,确保完成我省“十二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我省永辉、新华都等内贸流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内贸流通龙头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涉及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消防验收等变更手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办理手续,限时办结;对兼并重组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由省商务厅、财政厅调整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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