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请组织申报2014年[第21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高技[2014]135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6-17
实施时间: 2014-6-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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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做好2014年(第21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符合2014年-2015年认定领域和重点(见附件1)。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3、4)。
  二、各地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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