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企业税政联络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03]3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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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企业:
  为加强与省直企业的税收信息沟通和联系,决定建立省直税政联络员工作制度。现将《广东省省直企业税政联络员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省直企业税政联络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企业税政联络员、企业关税联络员名单报送省财政厅(法规处),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
  联系人:陈健都  电话:020-83170305
  附件:一、广东省省直企业税政联络员工作制度
  二、省直企业税政联络员、企业关税联络员名单表
  广东省省直企业税政联络员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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