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股转系统公告[2014]52号
发文部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4-6-18
实施时间: 2014-6-18
法规类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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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主办券商:
  为做好挂牌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挂牌公司于2014年8月31日(含当日,下同)前完成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半年度报告应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要求进行编制。
  二、对于预计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公司,主办券商应要求其在2014年8月15日前就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挂牌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以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等事项做出公告。
  对于未在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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