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教[2014]5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14-5-31
实施时间: 2014-5-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行业规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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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国家税务局、广播影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中国电影繁荣发展,提高中国电影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中国电影在关键时期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实现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的跨越,现就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通知如下:
  一、加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
  加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征徼、使用和管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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