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4]2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4-6-11
实施时间: 2014-6-11
失效时间: 2024-6-7
法规类型: CPA考试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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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5号),我部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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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修订印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会[2024]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24-6-24
实施时间:202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