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建[2004]3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4-5-10
实施时间: 2004-5-10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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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代理行):
  为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对部分粮食主产县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50号)精神,加强我区直接补贴资金管理,保障直接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种粮农民手中,确保我区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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