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后单位人员、工资变动报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库[2000]1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0-10-17
实施时间: 2000-10-1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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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了规范自治区本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工作,建立人员机构编制管理和工资基金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加强人员编制、工资基金管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库字[2000]7号)精神,现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后人员、工资变动有关报批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单位人员、工资变动问题
  (一)单位人员变动是指因调入、调出、分流、提前离岗、离退休、退职和自然减员等形成的人员变动;
  (二)工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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