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库[2002]3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3-10-28
实施时间: 2003-10-2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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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区直各委、办、厅、局,各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了保证自治区本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财库〔2002〕37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本着“总体设计,预算内、外收入并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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