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本级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预算单位年终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库[2013]4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8-22
实施时间: 2013-8-2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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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区直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财政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终预算结余资金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库〔2003〕126号)、《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单位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库〔2005〕8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76号),为规范自治区本级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预算单位年终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自治区本级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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