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改变自治区本级预算外资金缴存财政专户和拨付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预[2001]3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1-2-23
实施时间: 2001-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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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了加强自治区本级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适应国库支付方式改革的需要,规范资金缴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现对200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外资金缴存财政专户、申报和拨付办法等规定如下:
  一、预算外资金的缴存
  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和单位预算外资金采取集中汇缴办法,即基层单位和二层单位将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先缴入主管部门收入过渡户,由主管部门集中缴入自治区本级财政专户。基层单位和二层单位不再直接将应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缴入财政专户。
  各主管部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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