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开通网上办税系统的纳税人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6-16
实施时间: 2014-6-16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40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开通网上办税系统的纳税人报送纸质申报表、纸质财务报表等纸质申报资料,青岛市地税局调整了开通网上办税系统的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的报送期限,实行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方式的纳税人,请分别于每年7月底前、次年1月底前将上半年、下半年应报送的纸质纳税申报表、纸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其他申报资料统一装订后报送主管地税机关。具体规定详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扩大网上办税系统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地税函[2014]9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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