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4-30
实施时间: 2014-1-1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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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配合“营改增”相关政策落实,现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大地税公告〔2013〕年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部分行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办法》附件1《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中“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58)”类别下增设“货物运输代理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5821)”,应税所得率为7%。原“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中除“货物运输代理业&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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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大连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6-13
实施时间: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