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成品油经营企业2013年检查工作通知
发文文号: 沪经信运[2014]34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6-5
实施时间: 2014-6-5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6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根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成品油经营企业201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年检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二、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为2014年6月15日至7月30日。
  三、年检内容
  (一)企业贯彻落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