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第一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厅函[2014]193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4-6-3
实施时间: 2014-6-3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4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