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综[2013]7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3-9-25
实施时间: 2013-9-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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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住建委(局),墙改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墙体材料产业调整和优化升级,在更大程度上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美丽广西,根据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9月1日起,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标准由目前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元调整为10元,原征收管理方式不变。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 政 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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