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审计厅湖南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综改[2010]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监察厅 湖南省审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6-1
实施时间: 2010-6-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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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教育局、审计局、监察局,各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审计局、监察局:
  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成果,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09〕20号)精神,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的目标和原则
  全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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