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市2014年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青残联字[2014]2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6-6
实施时间: 2014-6-6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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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2014年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工作按照省、市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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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鲁残劳1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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