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深化商场供货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购[2014]2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6-10
实施时间: 2014-6-10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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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自2014年4月1日起市本级实行商场供货改革以来,得到了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与肯定,但随着各单位采购数量的激增,也暴露出八家实体商场部分商品价格偏高、服务不够到位、采购不够方便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方便采购单位的小额零星采购,采取以下措施:
  一、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单位可选择八家实体商场或其它渠道采购。
  二、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以下的采购项目(不含21种特定商品),单位已发起竞价,但竞价一次不成功的,单位可选择其它渠道采购。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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