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2014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会[2014]55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6-13
实施时间: 2014-6-13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4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监管转型要求,适应新股交易制度变化,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本所于2012年6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深证会[2012]10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201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年6月13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2014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