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提请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列入省直政府部门考核指标的请示
发文文号: 闽工商企监[2014]2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5-21
实施时间: 2014-5-21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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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省机关效能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推进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省政府第137号令)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评议考核机制,把查处无证无照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对有关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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