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管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4-6-6
实施时间: 2014-8-1
失效时间: 2018-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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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成品油行业的税收管理,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将从事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的经销企业(以下简称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8月1日起,成品油经销企业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推行范围:成品油经销企业
  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有关要求
  (一)成品油经销企业销售成品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通过系统中“专用发票填开”模块开具,“单位”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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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8-1-2
实施时间:20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