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
发文文号: 沪财教[2011]8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8-5
实施时间: 2011-8-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9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教育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读问题,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资助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原则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负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以及新老政策有序衔接”的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