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宁财规[2014]4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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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50号)、《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就业资金管理,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就业专项资金,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专项转移支付和奖励补助资金,社会筹集资金和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金。
  各级财政要根据就业再就业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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