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其他财务法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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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规范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加强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学习和准确把握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监督和检查,监督各用票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做好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二、规范票据使用行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江苏省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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