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综[2011]5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1-10-9
实施时间: 2011-10-9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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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部门、各市属企业、各区(市)财政局、物价局、国土资源房管局(分局):
  根据《青岛市锚点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第197号)、《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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