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综[2003]10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3-8-15
实施时间: 2003-8-15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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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中专校:
  为进一步做好2003年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乱收费,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03年教育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3]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教育收费管理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治理乱收费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作为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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