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4-6-3
实施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49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配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将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处购买电力产品,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应将发电户名称(姓名)、地址(住址)、联系方式、结算时间、结算金额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二、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