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交通厅关于明确公路载货汽车计重征收通行费实施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综[2003]14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3-12-3
实施时间: 2003-12-3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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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交通局、物价局、财政局、各有关公路收费经营管理单位:
  根据苏价服[2003]378号、苏财综[2003]147号、苏交材[2003]80号“关于对公路载货汽车实施计重征收通行费并对超限运输车辆加重收费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对公路超限运输车辆的管理,有效保护路桥设施,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决定从2003年12月9日开始,改革车辆通行费计征方式,对全省路桥收费站分批实施计重收费。现就计重收费实施时间、范围明确如下:
  一、2003年12月9日对江阴大桥,宁杭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收费站实施计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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