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性探矿权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14]69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5-12
实施时间: 2014-6-12
失效时间: 2017-6-11
法规类型: 国土 矿业评估 自然资源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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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探矿权公开出让管理工作,促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保障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顺利实施,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规范除政府配置支持带动产业发展以外的商业性探矿权出让管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调整商业性探矿权投放区域
  按照“生态保护第一、尊重群众意愿”的要求,自然保护区和三江源地区(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不宜设置探矿权的区域不再投放商业性探矿权。
  二、明确商业性探矿权出让方式和年度投放计划的发布及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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