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制订的《关于保障性住房房源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发[2014]3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5-9
实施时间: 2014-6-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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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制订的《关于保障性住房房源管理的若干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保障性住房房源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性住房使用效率,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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