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有偿资金回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规[2011]5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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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科技局,省有关单位: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自2004年设立以来,逐步优化完善资助机制,逐年加大有偿使用方式的额度,有力支持了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贯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为加强有偿资金管理,保障有偿资金按期回收和规范使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04]48号)和《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教[2008]193号)等规定,报经省政府批准,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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